试管婴儿屡失败 丈夫起诉离婚被驳回 |
分类:时事点评 时间:(2014-12-30 11:14) 点击:205 |
试管婴儿屡失败 丈夫起诉离婚被驳回 据了解,2007年元月,黄某与王某相识恋爱,同年10月登记结婚。婚后几年未生育子女,在年迈父母的催促下,自2012年起,王某在上海某医院先后接受了3次试管婴儿手术,均以失败告终,夫妻俩因此饱受着巨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。加之近期双方为琐事多次吵闹,黄某遂以性格不合,无法共同生活为由,诉至法院要求离婚。 法院经审理认为,2014年9月,王某第三次接受试管婴儿手术,因胚胎停育而中止妊娠,至今未满6个月,其身心尚处于非常脆弱的状态,黄某作为丈夫理应给予妻子更多的照顾和关爱,帮其调理身体恢复健康,此期间黄某不得提出离婚,故依法裁定驳回黄某的起诉。 婚姻自由包含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,是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,也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。但婚姻自由也是有限度的,为了充分保障妇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,《婚姻法》第34条规定,女方在怀孕期间,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。女方提出离婚的,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,不在此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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